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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03-20 18:00     来源:钦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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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钦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的法治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钦州,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公安工作的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精神。市公安局党委早谋划,早部署,在公安机关内部迅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对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党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我局分别在2024年3月和2024年7月份,组织各部门领导参加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三个方案”情况。我局及时贯彻学习“三个方案”的要求,对《法治钦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钦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个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进一步细化措施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局属各部门结合实际公安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其中,我局作为牵头部门之一的共有13项,作为配合部门之一的共27项。目前,“三个方案”推进内容基本完成。

(三)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

警务前移,聚焦企业需求,深化政务便利服务。一是深化公安政务“放管服”改革。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加强许可备案事项清理,聚焦治安、户政、道路交通等管理,推出出入境证件审批“绿色通道”等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服务举措。强力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窗口建设落地落实,全市4个政务服务中心20个公安窗口,已实现一个窗口办理户政业务17项、出入境业务14项、交管业务19项。从短信评警数据看,群众对“一窗通办”窗口满意率达100%。二是提高服务水平。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广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小程序“桂警通办”,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零跑腿”。

(四)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上,我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进学校,引导全社会养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一是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充分利用国际禁毒日、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精准普法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活动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年内,共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87场次;二是做好“开学第一课”工作。利用春、秋两季学校开学之机,各警种、各派出所派员到各个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三是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引导企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其中,交警部门进货运运输企业、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共计400多家企业,宣传565次,宣传人数17468人次。

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民警的执法行为和理念有待改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执行不严,调查取证不够规范,有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处罚裁量不统一的情况尚有出现。

(二)建章立制有待加强。出台的制度机制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反诈中心建设属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部分,虽然反诈中心也建立了一定的制度机制,但是解决电信诈骗问题特别是企业被骗取资金问题还没有效防范风险。

(三)民警执法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工作

我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问题的整改。对照《自治区述法会议和市述法会议指出共性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的内容,我局认真梳理,排查需要进一步加以整改落实的,主要涉及以下4个小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氛围不够浓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三份实施方案”计划性不强、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经过梳理和对照检查,已基本得到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和成效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龙校同志担任组长,落实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是结合职能职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将任务权限和工作要求明确到部门和完成时限,同时强化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三是实行整改工作定时汇报研判,推动整改落实。每月开展一次法治工作的整改研判和会商等制度,确保了动态情况实时掌控、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二)加大行政执法领域的整改力度

一是每月开展行政案件评查。今年以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法制办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行政案件评查工作10次,评查案件近200起。通过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确保实体和程序合法。二是组织开展法制大练兵。通过法治大讲堂、旁听庭审、微视频培训、随岗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知识竞赛等全警练兵,增强执法理念,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年内,共开展各类执法培训58场次,6500人次,组织法律知识抽考1568人。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和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合同、疑难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及修改,一律坚持法制审核把关。通过制订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于法有据,依法可行。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法律顾问2人,全局共有16名民警取得公职律师身份,为全局重大行政决策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良好的法治人才保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问题导向的法治理念,积极推进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公安机关的执法,要认真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公安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丰富学习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宣传,提升宣传成效,营造公安机关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继续发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修订行政处罚的裁量准,做到公正合理。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法制员的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完善法制员制度,把法制员作为执法单位的专业“质检员”,把好办案质量关,努力让公安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三)继续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是积极参与重大敏感复杂案事件处置,提出法律适用意见,确保处置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加强与法、检机关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导文件;三是通过举办法律大讲堂等形式,促进全警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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