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2022年8月2日,沙井派出所主动作为,联合钦州渔政执法部门在辖区海域开展巡查中,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近期,沙井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反映,称在辖区海域有不明人员驾驶电渔船在禁渔期内,在沿海一带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正常海上养殖产业。接到群众的反映后,沙井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摸排,掌握电渔船出海活动规律,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8月2日,民警与钦州渔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海上巡查。当日上午,联合巡查组巡查到沙井大桥对面海域时,发现一艘电渔船正在海上使用禁渔工具进行捕捞水产品,遂即开展检查,现场查扣禁渔工具电渔船和渔货一批,驾驶员陈某(男,48岁,钦州人)当场被抓获,弃船逃离。经讯问,陈某如实供述其在禁渔期内使用禁渔工具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附件:
桂ICP备11002484号-2 |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 |网站标识编号:4507000048
主办单位:钦州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6号 联系电话:0777-2834751 电子邮箱:qzga2834751@126.com
版权所有 钦州市公安局 | 技术支持:恒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