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部门:
经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张霞梅同志(女)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秘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政秘科副科长职务;
郑联有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公共安全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公共安全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赵开东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基础工作指导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麟迪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内保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队副队长职务;
王廷甲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特业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内保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韦伟传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队队长(试用期一年)、钦州市公安局二级警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四级警长职级;
韦先泽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钦州市公安局二级警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三级警长职级;
陈珊同志(女)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振邦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世一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华勇同志任钦州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万森海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钟燕同志(女)任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综合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潘曼锋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李书明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韦钦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元凤同志(女)任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陆亮平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利华仪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梁伦呈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二大队副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谢建锟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六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永吾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芳杰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小军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四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三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耀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四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四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篪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四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骆晓东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五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九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强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五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许维俏同志(女)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五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毅廷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六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八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宁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六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廖樑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六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韦鸥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七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仲米伟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钦州市公安局二级警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四级警长职级;
莫彬彬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八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翁旋顺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九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九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黄旺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九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冯颖莉同志(女)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十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七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宣霖同志(女)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十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坤海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十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翁赞锦同志的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梁余安同志的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公共安全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丁承福同志的钦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何国礼同志的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九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申礼昌同志的钦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警务十大队大队长职务。
钦州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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