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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2023-05-20 14:44     来源:钦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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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钦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设区市

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治安支队,交警支队、法制支队:

现将《钦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整改落实。


                                                     钦州市公安局

                                                     2023515


钦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

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钦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2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钦绩办发〔20234号)精神,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工作质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民为本、守正创新,坚持系统施治、数据赋能,聚焦让人民生活幸福之“国之大者”,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激发共建共治内生动力,为实施我市“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改内容、责任分解和整改措施

经归纳整理,涉及我局2022年度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为:

(一)被访者建议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促进稳定发展。

责任部门:治安支队,责任领导:陈剑辉,整改时限:20231115日前。

整改措施:

1.深入打击整治违法犯罪,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2.强化行业场所治安管控

3.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

(二)被访者建议加强信号灯管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划分排查整改。

责任部门:交警支队,责任领导:曾繁伟,整改时限:20231115日前。

整改措施:

1对城区路口信号灯杆上设置信号灯铭牌,标注信号灯故障的联系电话;

2.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信号灯故障报送电话;

3.定期对城区信号灯的工作状态进行巡查,城区大队按照网格化管理加强各自辖区简易红绿灯的巡查,及时发现及时维护。

4.根据路口实际通行需求进行车道指示标线优化整改。

(三)被访者反映希望加强交通管制,特别是电动车的整治。

责任部门:交警支队,责任领导:曾繁伟,整改时限:20231115日前。

整改措施:

1.加大两轮电动自行车走辅道,不能驶进机动车道的整治力度;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管理,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四)被访者建议交警加大人性化执法力度,多出便民措施,能让大货车走金海湾大道,方便大货车司机卸货。

责任部门:交警支队,责任领导:曾繁伟,整改时限:20231115日前。

整改措施: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自202176日起,在全市对18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7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

2.继续大力推进开展“生命救助绿波”警务创新机制,调度路面执勤人员为求助群众快速就医提供帮助,为急重症群众开通“生命救助绿波”通道。

3.根据《2022年关于第二次调整钦州市主城区及周边主要道路货车、拖拉机禁限行措施的通告》,金海湾大街除每天6:0021:00限行,其余时段不限行。

(五)被访者反映钦州市育才路的外国语学校门口和新兴路实验学校门口,一到晚上九点到九点半的时间段就有很多家长开着小车或者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等学生,造成交通拥堵,希望交警部门到以上地段维持交通秩序,让等候的家长尽量靠边,不要占用太多的机动车道。

责任部门:交警支队,责任领导:曾繁伟,整改时限:20231115日前。

整改措施:

1.在学校晚自习下课的时间段加强巡逻,对占道车辆进行劝离,对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要采取“即停即走”的管理模式,减少学校门前道路的拥堵。

2.与学校进行沟通,由公安交警协同学校保安强化学校门前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大面积长时间的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

被访者反映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责任部门:法制支队,责任领导:丘斌华,整改时限:20231115日前。

整改措施:

1.加强专职法制员队伍建设。落实专职法制员制度,15名民警以上的未设法制机构的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部门以及派出所,设立专职法制员。

2.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检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

1.510日前,各整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整改方案,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分析梳理,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精准管理。

2. 515日前,各整改责任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示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方案、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可检验的成果等(附件1),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1215日前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完成整改成效公示(附件2)。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将公示情况的网址或照片报市局绩效办汇总报市绩效办。

二)加强跟踪督办

1.各整改责任部门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过问整改工作进度,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跟进,通过座谈交流、情况通报、交办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落实对策,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市局绩效办对整改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各整改责任部门在6月至11月,每月15日前填写《2022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报市局绩效办(附件3)。市局绩效办通过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定期填报整改进度情况,715日前填报中期整改进度,请各整改部门于1110前提供纸质版整改台账(含电子版)报市局绩效办,1115日前由市局绩效办填报整改完成情况。

3.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公开一项”的原则,强化整改措施跟踪管理。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整改成果反馈给提意见建议的群众。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建立销号管理台账,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整改方案,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整改前后图片和数据等资料,对资料要进行集中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三)做好考评迎检

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加强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做好自治区考核评价迎检工作,市局绩效办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被市绩效办扣分的,市局绩效办在市本级绩效考评中对整改责任单位按规则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整改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开展靶向整改、系统治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准方向,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方、推进有力。

(二)注重整改实效。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多年反复提出、久而未决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精准用力、重点突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成果共享的可及性。

(三)健全整改机制。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构建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考评”的闭环工作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强化科学决策,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整改成效宣传。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通过会议、新闻报道、短视频、宣传片等形式展示整改成效,树立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主动联系留有联系方式的群众,反馈整改成果,让群众感到满意。


附件:1.2022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目标表

2.2022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3.2022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1

2022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目标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问题编号

整改内容

意见建议类型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时

整改可检验的成果

责任科室

(单位)

责任人

二维码










































































备注:意见建议类型分“建设性的建议性意见”。2023512日前报市局绩效办。


附件2

2022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问题编号

整改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时限

整改可检验的成果

责任科室(单位)

责任

是否如期整改

未如期整改

情况说明







































































注:20231215日前报市局绩效办


附件3


2022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序号

意见建议编号

整改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

完成全年整改目标的比例(%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20236月至11月,每月15日前报市局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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