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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8-08 13:55

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着钦州市被强戒人员的收戒工作,人性化、安全文明规范管理被强戒人员,保障被强戒人员的生命健康,为被强戒人员提供脱毒治疗、心理矫治、身体康复、法律和道德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

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室、医务室、服务部等,保障监所日常运转。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是钦州市公安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决算编报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6.59万元,同比减少2.61万元,下降0.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5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26.5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61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2023监所日常运行相关水费、电费等减少

2.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426.59万元,同比减少2.61万元,下降0.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374.8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监所日常运行经费等。同比减少8.55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2023监所日常运行相关水费、电费等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减少1.04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经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13.3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支出。同比增加4.03万元,增长4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22年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行政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8.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19.42%,主要原因是补缴2022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相应住房保障支出缴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71万元,项目支出161.8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13.0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2.其他公安支出161.88万元,主要用于监所日常水电、维以及监管被强戒人员工作而产生的费用支出等。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在编人员计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行政单位医疗7.83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在编人员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5.53万元,用于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在编人员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18.14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编人员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11万元,支出决算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3%;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1.26万元,下降43.4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同比减少1.26万元,下降43.45%。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度年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同比减少1.26万元,下降43.4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车辆加油费、维护保养费等相应减少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9.29万元,增长55.57%。主要原因是:监所日常运行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共有车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61.8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一是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二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下一步整改措施是: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项目涉及敏感信息,不予公开。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