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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拘留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3-06 10:2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拘留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拘留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拘留所承担着钦南、钦北及钦州港区被拘留人员的拘留工作,提供人性化、安全文明规范管理,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等,确保监所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拘留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属于钦州市公安局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钦州市拘留所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拘留所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385.28万元,支出总预算385.2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59.97万元,减少13.47%,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等收入减少使收入预算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59.97万元,减少13.47%,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减少使支出总预算减少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385.25万元,同比减少59.97万元,下降13.4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5.25万元,同比减少59.97万元,下降13.47%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5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等收入减少使收入预算有所减少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38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66%,同比减少21.00万元,下降6.89%;项目支出10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34%,同比减少39.00万元,下降27.76%支出增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00万元调整为基本支出,但是支出预算总体少,使支出总预算有所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安全科目支出预算323.38元,占支出总预算83.94%,同比减少41.14万元,下降11.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6.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0%,同比减少7.80万元,下降22.43%。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6.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9%,同比减少3.73万元,下降18.75%。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8.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7%,同比减少7.34万元,下降28.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83.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66%,同比减少21.00万元,下降6.8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2.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28%,同比减少17.57万元,下降6.7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26%,同比减少7.05万元,下降15.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6%,同比增加4.12万元,增长100.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34%,同比减少39.00万元,下降27.7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86%,同比减少39.00万元,下降72.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47%,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0.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9.67%,同比持平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3.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1.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22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0万元,项目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公安支出95.2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监所日常维护、监管被拘留人员工作而产生的费用支出等。

3.行政单位离退休4.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如是按行政机关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人员经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9.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6.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18.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拘留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拘留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0.3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1.5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1.5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28.1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4.06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39.00万元列入基本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使行政运行预算增加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7.00万元,同比减少1.70万元,下降19.54%,其中:集中采购7.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1.70万元,下降19.54%;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单位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组成、部分国有资产属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项目涉及敏感信息,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