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看守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看守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承担羁押工作,为确保人性化、安全文明规范管理在押人员,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确保监所安全无事故发生,并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看守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即是本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单位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组成、部分国有资产属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钦州市看守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钦州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看守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448.45万元,支出总预算1448.4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3.12万元,减少1.5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收入支出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3.12万元,减少1.5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448.45万元,同比减少23.12万元,减少1.5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8.45万元,同比减少23.12万元,减少1.57%。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人员退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44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1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23%,同比增加132.88万元,增长19.49%;项目支出预算63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77%,同比减少156万元,减少19.75%。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28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88.68%,同比减少1.78万元,增加0.1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4.86%,同比减少14.14万元,减少16.7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98%,同比增加0.2万元,增加0.47%;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48%,同比减少7.39万元,减少12.7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1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23%,同比增加132.88万元,增长19.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0.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6%,同比增加134.44万元,增长23.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4.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88%,同比减少3.35万元,减少3.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2%,同比增加1.79万元,增长24.4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3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77%,同比减少156万元,减少19.7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7%,同比减少156万元,下降81.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35%,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0.98%,同比持平。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4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14.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33.9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65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食堂运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公安支出633.9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9.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17,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统一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25.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17.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50.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5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8.5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8.5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50.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食堂运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7.50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减少12.70%,其中:集中采购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2.73%,同比减少11.5万元,下降36.51%;分散采购预算7.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7.27%,同比增加7.5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公车保有量为5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预算资金633.92万元,我单位项目涉及敏感信息,不予公开。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单位项目涉及敏感信息,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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