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钦北公安工作计划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下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分析研究、掌握影响钦北区社会稳定的因素和社会治安状况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挥钦北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组织协调侦破、处置突发事件、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承担反恐、防暴等特殊任务。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门牌、居民身份证;指导和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五)指导钦北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建设,指导城乡治安防范工作。
(六)指导、管理钦北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指导钦北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辖区内安全警卫工作。
(八)承办钦北区劳动教养、少年犯罪收容教养案件的工作,组织、指导钦北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九)规划和指导钦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以及公安宣传文化工作。
(十)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钦北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协助办理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一)组织实施对钦北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的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二)做好对钦北区消防部队的协管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是钦州市公安局二层单位,分局共设有十五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 政工科、纪委、督察大队、户政科、法制大队、刑侦一大队、刑侦二大队、刑侦综合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钦北巡逻大队、合成作战中心,管辖十五个基层派出所,分别是:红阳派出所、水东派出所、长田派出所、小董派出所、大垌派出所、平吉派出所、长滩派出所、青塘派出所、新棠派出所、大寺派出所、大直派出所、贵台派出所、那蒙派出所、板城派出所、那香派出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分局的编制归属于市公安局的编制,分局没有独立的编制,现在全分局在职民警共有221人(其中:副处30人、正科58人、副科105人、科员及以下28人);退休59人;遣属9人,其他聘用人员70人。是钦州市公安局的一个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6761.28万元,支出总预算6761.28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2.26%,主要原因是其他项目资金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26%,主要原因是其他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6761.28万元,同比增加149.21万元,增长2.2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11.28万元,同比增加739.21万元,增加13.7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650万元,同比减少590万元,下降47.58%。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去年持平。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其他项目资金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676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7.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31%,同比减少25.59万元,下降0.49%;项目支出15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69%,同比增加174.80万元,增长12.86%。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510.71元,占支出总预算81.50%,同比增加350.05万元,增长6.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56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9%,同比减少123.98万元,下降18.1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1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同比减少7.68万元,下降2.3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37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5%,同比减少69.19万元,下降21.4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227.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31%,同比减少25.59万元,下降0.4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76.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80%,同比减少30.08万元,下降0.7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3.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57%,同比减少37.46万元,下降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2.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34%,同比增加78.06万元,增长86.53%。
资本性支出预算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29%,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2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69%,同比增加174.80万元,增长12.86%。
其中:资本性支出预算15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69%,同比增加174.80万元,增长12.86%。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6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27.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3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97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6.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3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基础设施、派出所建设经费等项目。
3. 行政单位离退休108.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1.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 行政单位医疗183.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 公务员医疗补助131.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375.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2.4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4万元,比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4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22.4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22.4万元,与去年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976.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940.4万元,同比减少132万元,下降12.31%,减少因素:基础设施、派出所建设经费减少。其中:货物采购预算30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2.22%,同比增加218万元,增长256.47%;服务类采购预算637.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7.78%,同比减少463.6万元,下降95.20%;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500万元,下降5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0.4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0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37.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4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44辆,实有车辆4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4辆(越野车3辆,小型普通客车4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5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5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5年我局4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534万元,分别是:基础设施、派出所建设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其他类项目,预算金额1284万元。
重点项目一:基础设施、派出所建设经费项目25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分局及派出所工程基建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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