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①贯彻落实全区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区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②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严密监控全区各种危及社会政治稳定的人和事。
③组织、指导全区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承办刑事案件,组织开展破案战役,贯彻和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④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理有关治安事故和骚乱,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规范和强化对城区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⑤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⑥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⑦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⑧负责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⑨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警卫任务: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及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⑩承办钦南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共设38个科室所队,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警务督察大队、治安大队、巡逻大队、国保大队、刑侦一大队、刑侦二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未成年人警务大队、户政科、情报中心、海防一大队、文峰所、向阳所、南珠所、沙埠所、高新所、尖山所、久隆所、黄屋屯所、康熙岭所、那丽所、那彭所、那思所、丽光所、文昌所、大番坡所、团和所、土地田所、沙井所、圩埠所、三娘湾所、犀牛脚所、东场所、龙门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钦州市公安局所属2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683.42万元,同比增长35.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582.6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41.35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上级拨款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
2.其他收入2100.8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将区财政拨款的辅警经费纳入编制范围。
(二)支出总计9683.42万元,同比增长35.6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4类)6065.56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等。同比增加208.68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上级拨款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751.5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98.14万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支付死亡抚恤金较上年增加较多。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03.7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支出。同比增加18.94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的调增。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43.8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开支。同比增加43.16万元,增长6165.71%,主要原因是:原由农林水支出(类)划拨经费部分变更为由此科目划拨。
5.农林水支出(213类)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开支。同比减少1.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分原由本科目划拨经费变更为由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划拨。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41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增加73.95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7.其他支出(229类)2100.82万元,主要用于:辅警相关开支。同比增加210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将钦南区财政拨款的辅警经费纳入编制范围。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4.79万元,项目支出1913.9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29.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62.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案经费开支、基础设施建设开支。
3.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派出所建设。
4.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开支。
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85.8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离退休生活补贴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1.8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1.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8.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2.78万元,主要用于:经市人社局核定民警死亡抚恤开支。
9.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7.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6.5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1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95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6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6.70万元,支出决算4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18.8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10.95万元,下降19.43%。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43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4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10.95万元,下降19.43%。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控制相关开支。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控制相关开支。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5%,同比增长10.91%。主要用于外单位来访接待开支。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7个批次、共计13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7个批次、13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控制相关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控制相关开支。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35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3.49%。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资金分配不合理导致部分2023年发生开支留到2024年才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2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共有车辆4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9999.55万元,执行数9683.42万元。自评得分为90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198.08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98.0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08万元,执行数为19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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