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罗福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公干〔2023〕4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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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部门:
经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罗福海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三级警长;
唐飞燕同志(女)任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
宾斌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港区分局一级警长;
杨绍鑫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黄华宝任钦州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卢俊同志(交警支队)任钦州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方子宁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朱家萱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一级警长;
裴玉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何玉钦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刘钢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一级警长;
刘日毅同志任钦州市公安局一级警长。
以上同志原执法勤务职级、警务技术职级同时免去。
钦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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